田径体育学院招生宣传片_田径体育学院招生宣传片怎么拍

       大家好,我是小编,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田径体育学院招生宣传片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

1.河北体育学院有几个校区

2.2022年哈尔滨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3.田径体育生可以考哪些大学

4.成都体育学校2022招生标准

5.南京体育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

6.2013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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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体育学院有几个校区

       一、河北体育学院有几个校区 河北体育学院 有2个校区,分别为学府路校区和正定新校区,学府路校区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82号、正定新校区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恒阳路。

        二、河北体育学院简介

        河北体育学院 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本科普通高等体育院校。1984年4月,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在河北师范学院体育系整建制基础上筹建并开始招生。1985年8月,国家教委正式批准在河北省体育运动学校校址基础上建院。2005年6月河北省体育运动学校实质性并入 河北体育学院 。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北省体育局。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学府路校区(占地500余亩)坐落在河北省会石家庄市风景秀丽的滹沱河畔,环绕校园的是梨果飘香的太平河生态园区。正在建设的正定新区校区(占地200余亩)毗邻河北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学院设有十一个系(部)、一个中心和一所附属体育运动学校,即学校体育系、运动训练系、社会体育系、武术系、运动人体科学系、外语系、体育艺术系、冰雪运动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社会科学教学部、继续教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体育运动学校。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设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休闲体育、运动康复、体育经济与管理、物业管理、英语、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学前教育等14个本科专业。其中: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体育类专业人才培养为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田径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田径运动》《河北民间武术》《体育科研方法》《健美操》《运动生物化学》《体操》《运动训练学》等7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健美操》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运动人体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外语智能化教学实训中心为河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河北体育学院 —天津松江团泊湖高尔夫球会实践教育基地”为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体育学”所属的四个二级学科全部为省级重点或重点发展学科:“体育教育训练学”为河北省重点学科,“体育人文社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人体科学”为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专任教师346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47.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71.1%。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华武林百杰”“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等教师8人,省级“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14人;拥有国际级裁判、国家级裁判、运动健将70余人。

        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立足体育,育人为本,顺应时代,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德育为先、质量为本、特色兴校”的办学思路,弘扬“因拼搏而充实,因进取而快乐”的体院文化,坚持走“教学科研、竞赛训练、大众健身三兼容”的办学之路,坚持“大体育观”,秉承“崇德、砺能、笃学、拓新”的校训,以培养“文武兼备、德高技精,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注重培养综合素质突出、全面发展的“体育人”。通过“打通基础,专业分流,特色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竞技体育、全民健身、体育产业、体育教育、民族体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逐步确立了全省体育教学、训练、科研的骨干地位。学院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首批“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被省体育局、教育厅授予“河北省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师资培训基地”“河北省冰雪人才培训基地”,被省体育局、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授予“河北省少数民族项目综合训练基地”,被省文化厅、教育厅授予“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先后被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民族体育先进单位,被河北省政府授予民族团结先进单位,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建院34年来,学院已培养本专科毕业生近2万人。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已成为大中小学校、运动队、企事业单位、公安武警系统、健身俱乐部等单位和部门的骨干力量,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近三年学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86%以上。

2022年哈尔滨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有人说,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报考首都体育学院吗?在北京体育学院不仅有优秀的教学团队,有较为精专的教学规模,还具有宽松的校园氛围,具有现代大学的特色,自由、自主,对于学生的身心的健康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首都体育学院概况

       首都体育学院坐落于北京海淀大学园区,西邻中关村科技园区,东临著名的“蓟门烟树”景区,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首都体育学院建设

       学院现有本部校区、北校区、凤凰岭校区和竞技运动校区。本部校园内建有图书馆、中心实验室、计算机中心、大学生体育馆、田径综合馆、游泳综合馆、训练综合馆、篮球馆、排球馆、网球馆、武术馆、体操馆、足球场、塑胶田径场、北校区足球场等大型体育设施。

       凤凰岭校区拥有上万平方米的各种室内体育馆和塑胶田径场,各种体育设施齐全。学院的各类体育场馆除保证日常教学和训练任务外,常年对社会开放,积极服务全民健身运动,每年接待健身锻炼者100多万人次。

       学院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办学格局,设置了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公共事业管理、新闻学、休闲体育等八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体育类专业设置中的所有本科专业。除了培养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中专生外,还招收国内外访问学者,研究生学位课程班及外国留学生。我院还是全国体育院校中能够接收政府奖学金留学生的两所院校之一。

       首都体育学院合作交流

       学院对外交流十分活跃,现已与美国、英国、韩国、日本、芬兰、澳大利亚、俄罗斯、新西兰、比利时、希腊等国的20多所大学或研究机构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互派学生与访问学者。我院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合作先后成立了“北京-悉尼高级体育人才培训中心”和体育赛事管理硕士班,为北京和全国培养高水平的赛事管理人才。

       首都体育学院获得荣誉

       学院已逐渐形成高品位、宽领域,既坚持主镟律,又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2000年被北京市授予“文明校园”荣誉称号,2001年被授予“首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北京市“花园式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全院上下努力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学生社团非常活跃。

       由首都体育学院上千名学生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在五十年国庆大典、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国际乒联职业巡回赛总决赛,亚洲杯足球赛开幕式,2005年苏迪曼杯羽毛球赛,中国网球公开赛,2005年中国羽毛球大师赛以及多次大型文体活动中表现出色,曾得到北京市政府的嘉奖,为学院争得了荣誉。2006年8月至今,首都体育学院共有1200名大学生先后参与“好运北京”系列测试赛田径、游泳、篮球、乒乓球等十五个项目的体育专业志愿者的服务工作,北京奥运会举办期间学院有近2000人直接参与奥组委各项目团队的组织工作、裁判工作、竞赛工作以及志愿服务工作。

       首都体育学院办学理念

       学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注重内涵发展,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和地理优势,统筹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积极扩大办学空间,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立足北京,服务全国,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的高素质的能适应新世纪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体育专门人才,为把首都体育学院建设成为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的体育院校而拼搏创新。

田径体育生可以考哪些大学

       

        2022年哈尔滨 体育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哈尔滨体育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 黑龙江 省教育厅有关 工作 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本科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本科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哈尔滨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0242

        (五)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 校招 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本科招生计划,并按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具体本科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收取 学费 、住宿费等费用。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按照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理工 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政策考生以 高考 实际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三条 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是在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控制 分数线 的情况下,在投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从术科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是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 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是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时按单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排序择优录取。学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运动训练专业分项目一志愿招生计划未完成,调整至一志愿国家重点发展项目(冰雪、足球、田径、篮球),若调整后仍未完成,再录取二志愿。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分项目一志愿招生计划未完成,在专业项目间进行调整,若调整后仍未完成,再录取二志愿。运动训练专业体操/技巧专项录取时,优先录取体操专项考生。一级运动员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运动健将级运动员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 填报志愿 时要慎重考虑。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新生 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哈尔滨体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毕业 标准的颁发哈尔滨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对符合《哈尔滨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 毕业生 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哈尔滨体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电话:0451—82766447、0451—82713479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

        邮编:150008

成都体育学校2022招生标准

       田径特长生可以考大学的运动训练专业,包括体育类院校和师范类高校的运动训练专业。

       具体高校名单如下:

       体育类高校——北京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等高校。

       师范类高校——华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

南京体育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

       成都体育学院2022招生标准

       招生对象

       1.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2.中医学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

       3.新闻学专业、英语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经济学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运动康复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理兼收。

       招生对象与要求

       1.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2020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运动训练专业:招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田径、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二人制)、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花样游泳、体操、技巧、艺术体操、举重、摔跤、高尔夫球、跆拳道;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赛艇、皮划艇、水球、跳水、垒球、棒球、曲棍球、柔道、拳击、射击、射箭。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武术套路、武术散打;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中国式摔跤。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013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南京体育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025-84755150。

概况:

       1、南京体育学院地处紫金山南麓,坐落于民国中央体育场遗址,与南京东郊风景名胜中山陵、灵谷寺相毗邻,占地六百余亩,环境优美,景色宜人。南京体育学院始建于一九五六年,历经五十年建设发展,坚持训练、教学、科研“三位一体、突出重点、办出特色、共同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

       2、三者紧密结合、相互渗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了底蕴丰厚、特色鲜明的办学模式,在全国独树一帜。南京体育学院是江苏省规模最大的竞技体育训练基地,有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篮球、排球、田径、举重、体操、蹦床、技巧、击剑、自行车、游泳、跳水、花样游泳等十七个项目的省优秀运动队。

       3、在国际、国内大赛中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为国家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优秀运动员。南京体育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专门培养各类体育人才的高等体育学府,设有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等三个硕士点以及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新闻、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等六个本科专业。

       4、南京体育学院成立于1956年8月,学院地处十朝都会,沐依扬子紫金,南京体育学院坐落于南京东郊中山陵旅游风景区内的民国中央体育场旧址,承继了中国近代体育的文脉。校园绿树掩映,建筑错落有致,优美的自然景观与厚重的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环境优雅,底蕴丰厚。

       5、建院五十年来,为社会培养了一万多名高素质毕业生。南京体育学院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关怀下,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奋斗,为国家和江苏省的竞技体育、体育教育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多次受到江苏省委、省政府的记功表彰,并多次被评为省、市“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学校”。

       

2022年天津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实行单独提前招生的两个专业。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体育专项考试按国家体育总局要求进行,文化、体育专项考试及录取由考生报考的招生院校组织,录取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招办和国家体育总局备案。现将我校2013年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一)运动训练专业

        招生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蹼泳、皮划艇、赛艇、滑水、摩托艇、跆拳道、拳击、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中国式摔跤、柔道、举重、体操、艺术体操、围棋、马术、高尔夫。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招生项目:武术套路、散打。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备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须填写详细的学习履历表)。

        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履行高考报名手续,并取得当年高考报名号。考生报名号必须认真核对,如果高考报名号错误或虚假,影响后期本人录取,后果自负。

        皮划艇、赛艇项目报考者需取得全国全运会、锦标赛、冠军赛前八名或全国青年锦标赛前三名的比赛成绩。

        三、报名

        (一)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3年3月1日-3月20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输入考生报名信息。我校招生办公室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必须在2013年3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用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考生应交验的证件和材料如下:

        1、学历证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往届毕业生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2、考生生源地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河南籍考生须交体育单招报名信息确认单);

        3、等级证书:考生登录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打印本人详细信息,并交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系统中查询不到相关数据的考生必须交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提供与等级证书相关的成绩册、秩序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并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

        4、户籍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二者复印在A4纸同一面);

        5、《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报名表》:考生从网上下载;

        6、单招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从网上下载;

        7、照片:报名时考生需交与报名表同版两寸照片2张;

        8、报名费280元(现场确认时缴纳)。

        (二)有关要求

        1、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考生所报专项必须与运动员等级证书的项目相符;

        3、报名表上考生姓名必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栏填写必须详细、准确,收件人应是本人或直系亲属;

        4、《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名表》每一栏目都必须由考生本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不能留空,必须手写。考生将网上报名产生的报名号写在网上报名号一栏中,照片栏必须贴当年两寸免冠彩色照片,最后一栏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的鉴定,同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报名表所填写的内容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5、报名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专门人员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者,取消报考资格。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请考生严格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6、体检要求: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到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我校要求者取消报考资格。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到我校指定的医院复查。

        (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必须于2013年3月28日—3月30日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我校采集数码照片,并到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在我校校园网报名系统中公布。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并体检合格的考生于5月6日到武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2013年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文化考试科目与分值: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四科。每科150分,总分600分。

        (二)体育专项考试:在规定项目中任选一项进行专项测试。

        (三)考试时间: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为5月7日—9日,文化考试时间为:5月11日—12日

        (四)考试地点:武汉体育学院。

        (五)考生参加考试要求:必须携带《2013年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五、加分与免试入学条件

        具备一级运动员、一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50分。

        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经审批后可免试入学。具体请参照《武汉体育学院2011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工作安排通知》。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各条例。

        考生身高要求:篮球、排球项目身高要求男175cm以上(含175cm),女子165cm以上(含165cm);其他项目身高要求男子170cm以上(含170cm),女子160cm以上(含160cm)。身高未达到要求者不具备考试资格。特殊项目及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全国比赛前八名,省级比赛前三名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以获奖成绩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原件为准。

        七、录取原则

        考生在文化考试和体育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条件下,按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能退档,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以及高考报名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9000元/学年(2013年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九、新生入学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奥运会冠军。奖学金:50000元

        一等奖学金:近三年获得国际三大赛事(即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奥运项目前六名,或获得最近一届亚运会或全运会冠军。奖学金:10000元

        二等奖学金:近两年运动成绩达到国际健将标准。奖学金:5000元

        三等奖学金:近两年运动成绩达到国家级(武英级)健将标准。奖学金:2000元

        十、特别声明

        我校是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共建院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以学校及个人名义在校外开设“预科班”、“培训基地”,也从未招收任何形式的“跟班附读生”。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我校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与我校招生相关的诈骗及违法活动。

        请报考我校的考生直接打电话咨询或通过学校网站查询招生信息。

        十一、****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武汉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9

        联系电话:(027)87190222 87190168(兼传真)

        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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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 天津 体育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体育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经过63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体育学科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构建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 研究生 教育的完整办学体系, 以及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 留学 生教育的开放式办学格局,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

        学校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约39.6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95人,专任教师307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53人,具有副高级职称9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95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82人。入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天津市教学团队14个。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天津市教学名师5人,其他各类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11人。学校现有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4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96人。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设有18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 艺术 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验收,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一级学科获A-等级。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认定为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舞蹈学、特殊教育、新闻学专业认定为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运动心理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4门获批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

        学校重视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分别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韩国、日本、新加坡、波兰、德国等20余所国外知名高校和体育专业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展望未来,学校切实将立德树人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实现健康中国、体育强国战略目标而 努力 奋斗 !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审核监督招生工作;增加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委员会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七条 学费 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 理工 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医学类每生每学年5800元;舞蹈学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 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标准: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 新生 报到须知。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 考试 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凡 高考 录取实行非 平行志愿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志愿优先的院校志愿录取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是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内蒙古 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浙江 省、 北京 市、天津市、 山东 省、 海南 省、 河北 省、 辽宁 省、 江苏 省、 福建 省、 湖北 省、 湖南 省、 广东 省、 重庆 市考生录取还须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二、其他招生省(区、市),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按照2022年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

        天津市考生按照体育类综合分数(市级体育统考成绩×7.5+高考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体育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

        其他招生省(区、市)按照考生专业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最低控制 分数线 、专业课成绩生源省份省级统考(使用统考成绩省份)或我校校考(组织校考省份)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若生源省份有相关规定,我校将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

        一、我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及考生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与体育专项成绩最低控制线。

        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证书 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 书 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各项目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学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项目招生计划若一志愿未完成,剩余计划调整至一志愿我校重点发展项目(排球、棒球、柔道、田径等)。如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五、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分男女按比例分别进行录取。

        六、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第十八条 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一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五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毕业 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 毕业生 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对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公布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我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us.edu.cn

        E-mail: zhb@tjus.edu.cn

        咨询电话:022-23015120,23012606

        监督电话:022-23012748

        邮编:301617

       好了,关于“田径体育学院招生宣传片”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田径体育学院招生宣传片”,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